本报隆林讯
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触电人身损害案件,黄某因捡拾落在地上的高压线遭到电击致残,后黄某将电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百余万元的巨额赔偿,最终法院判决电业公司赔偿黄某50余万元。
隆林县城后龙山附近一条10千伏高压线因遭雷击熔断掉落地面。雨停后在附近避雨的民工陆续回家,黄某看见掉落地上的电缆就想拿走,谁知刚拿起电缆一道电弧就窜了出来,黄某的身体剧烈的抽搐,身上冒起青烟,衣服也燃烧起来,黄某倒地后惊魂未定的工友急忙报警并拨打了120。由于电流强大,黄某的双手、右脚和前胸已经严重烧焦,不得不进行截肢手术。后黄某将电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100多万元的赔偿。
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该案后,综合案件实际情况,最终判决黄某承担40%的责任,电业公司赔偿黄某各项损失共计50余万元。
□陈卫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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