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述人:黄登林
民族:彝族
身份: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德峨法庭副庭长
我1969年出生,1993年大学毕业,1995年进入法院系统,坚守在大山深处的隆林各族自治县德峨人民法庭。从一名普通的法官成长为全国优秀法官,是党培养了我,纵使永远守护在基层,我依然会用我对党的感激之情,守住维护和谐稳定和民族团结的法制天平。
1989年,我考上广西民族学院(现广西民族大学),成为村里为数不多的大学生。学校除了减免学费,每个月还有一些补助,也提供一些勤工俭学岗位,每个学期基本可以不用向家里要钱,那个时候的我,沐浴在党的阳光里,满足而幸福。
工作后,从县法院下到偏远的德峨法庭,当时的心情有些复杂。党组织找我谈话交心,让我有信心扎根下来。在案件数量大量增加,法庭人员不变的情况下,我能做到保证办案质量,又好又快结案,争取每个案件都能做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统一,已结案件无一引发上访。我多次立功受奖,获得2010年度“全区十佳法官”和“全区优秀调解能手”荣誉称号,2010年7月被中共隆林县委评为全县“优秀共产党员”,2010年2月被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评为“2010年度全区法院先进个人”,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7年间,我从一名乡土法官进入全国优秀法官的行列。这些成绩的取得,都是因为党组织让我到各地学习提升,给我提供了施展平台。
我所在的德峨法庭,管辖德峨、猪场、蛇场三个乡镇。(下转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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