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欣今年48岁,自2009年6月担任凌云县伶站瑶族乡司法所所长、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以来,凭着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执着和热爱,凭着对辖区内群众的满腔热情,坚持“人可以不伟大,但不可以没有责任心”的理念,以其公正无私、忘我敬业、廉洁朴实、平易近人的品质,在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口碑与较高的威望。据伶站瑶族乡民意测评显示,98%以上的群众在面对矛盾纠纷时首选并且信任的人就是王欣。
心系群众安危,再苦再累也坚持到底
2014年7月8日,伶站瑶族乡均亭村上屯和下屯曾为争夺水源引发群体性纠纷,现场村民200余人手拿锄头、钢钎等工具在雨中对峙,一场械斗一触即发。王欣及相关调解人员奔赴现场后,立即采取了把两边的群众分开,不再让村民有任何的肢体接触或对骂等。同时对现场情绪极度不稳的村民进行安抚和教育,避免了群体性械斗的发生。王欣了解到,两个屯距离很近,群众一直以来都有交往,有的还存在姻亲关系,随即,王欣引用相关法律条款,摆事实、讲道理,耐心劝导群众将心比心,互相谅解。经过8个多小时耐心细致的调解,终于在次日凌晨1点多时,两屯的群众都认识到了各自的错误,各方代表也接受了调解方案。
情为群众利益,再忙也要身体力行
2016年8月11日上午,凌云县伶站瑶族乡伶兴村某屯近70岁的何老被泗城镇镇洪村某屯韦某驾驶的摩托车撞伤,事故经当地交警部门认定,韦某负全部责任。韦某立即将何老送至县医院进行治疗,住院2周后,何老伤势恢复良好,但双方就事故赔偿事项一直未能达成协议。故何老的儿子小何和韦某二人找到伶站司法所要求给予解决。
王欣立即展开调查,在了解事情原委后,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面对面调解,考虑到何老年纪大且伤势还在恢复期,不能到庭参与调解。王欣决定把调解庭移到何老的病房。经过几个回合的耐心讲解、释法析理、沟通协调,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
为保一方平安,再险也要冲在前线
2014年12月30日下午,在伶站瑶族乡伶兴村至初化村的村级公路上,一辆满载石灰石的货车由于刹车失灵,司机黄某欲跳车脱险,但由于路旁的土坡泥土松滑,以至于脱险失败,被自己的货车碾压,当场死亡。黄某家属认为该起事故属于安全生产事故,其所在的矿场应负全责。但矿场方认为车辆已离开矿场范围,且黄某不是矿场聘用人员,是矿场运输承包人自行雇佣,而且出事货车是死者自己的,所以拒绝负全部责任。
接到报案后,王欣立即与伶站派出所民警一起到事故现场调查取证,并约定次日进行调解。次日15时许,黄某家属突然离开调解庭,不久,矿场负责人称黄某家属已经把死者抬到其家门口。这件事情彻底点燃了矿场方的怒火,出现群体打斗的前兆。好在王欣和其他人员即时赶到现场,控制住了局面,没有造成人员伤亡。调解小组动之以情、晓之理,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在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自愿达成了协议。事后,有人问王欣:“难道你就不怕吗?”他说:“一点不怕是假的,但那种时候总得有人出头,何况我是一名调解员,为了群众的安危,我就是拼了命也要上!”
风里来,雨里去,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王欣。多年来,王欣始终坚持以法育人、以理服人、以情动人调解千家事,温暖万人心。自2013年以来,王欣共参与调解各类纠纷案件近200余件,调解成功率96%,有效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和群体性事件37件,让当事人双方都能横眉怒目来,携手并肩去。王欣的付出得到了群众的称赞,也受到了各方的肯定,2014年获自治区“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工作者称号,2016年获百色市先进人民调解员和百色市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先进个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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