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凌云讯
近日,凌云县人民法院以犯非法***支罪判处贾衣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2013年,贾衣在外县跑运输时,向当地群众学会***的技术后,在五金店购买来射钉枪和无缝钢管,在一家农机店里用手割机改装成一支枪支,平时用于打猎。同年10月的一天,贾衣以200元的价格将该枪支卖给乘客汪革(已判刑)。
2015年11月,公安机关在汪革的宿舍内依法查获了涉案枪支。经鉴定,贾衣非法出售的枪支具有正常的射击功能,是以火药为动力,具有致伤力。
日前,贾衣已到凌云县司法局报到,他后悔自己平时法律意识淡薄,以致走上犯罪的道路,并表示到辖区司法所接受2年的社区服刑期间,服从监管,多学法律知识,认真改造自己,重新做人。(文中姓名均为化名)
□谭顺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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