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凌云讯
凌云县一男子因无证驾驶无牌号摩托车,被民警强制扣留车辆,他竟潜入派出所内将该车辆盗出。近日,凌云县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对该男子提起公诉。
去年10月24日9时许,李某驾驶他岳父盘某的两轮摩托车从凌云县百朝村去朝里乡赶集,当他驾驶车辆到朝里街路口时,被凌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朝里中队的民警拦下检查。因李某不具备驾驶摩托车的资格,所驾驶车辆又未依法取得机动车牌号,所以他驾驶的摩托车被民警依法扣留。民警用铁链将该摩托车后轮锁住,放置在朝里派出所院内。当日11时许,李某在朝里街上购买了一个摩托车后车轮,之后窜入该派出所院内,趁无人注意之际拆下被锁的摩托车后轮,装上新买的车轮,然后将摩托车盗出。当日案发后,李某打电话叫他的亲戚将被盗的摩托车开回朝里派出所,同年10月27日,李某主动到该派出所投案。经鉴定,被盗车辆价值2016元。
□韦绍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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