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凌云讯
日前,凌云县加尤镇东哈村发生一起一群众打猎将一村民误当猎物打伤案,涉案人员已被凌云警方刑事拘留,涉案枪支、弹药均被警方依法收缴。
10月26日中午,凌云县公安局接到一村民匿名报警,称杨某某在加尤镇东哈村一地名叫“老山”的山上打猎时,将一正在山上劳作的村民当作猎物打伤,要求出警处理。接到报警后,该局刑侦大队立即会同加尤派出所民警赶赴发案现场了解情况、调查取证。
经查,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男,汉族,49岁,凌云县加尤镇东哈村某屯人)当天持一支由砂枪改制成的“射钉枪”到“老山”打猎,不巧,当时受害人刘某某(男,汉族,43岁,凌云县加尤镇东哈村某村人)正在山上劳作。由于山林遮挡视线不好,加之不注意观察,杨某某误当刘某某为山上的猎物,遂开枪向其射击,对方中枪叫喊后才知打错了。杨某某发现误伤人后,马上将刘某某背下山并送往医院救治。犯罪嫌疑人杨某某随后被警方带回,其藏于山中的枪支、射击时使用的弹药均被收缴。经审讯,杨某某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杨某某已被凌云县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肖运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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