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凌云讯
1983年出生的罗某是凌云县泗城镇人,曾在2012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2013年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单处罚金3000元。已过而立之年的罗某并没有因此而悔过自新、重新做人,而是铤而走险,走上不归路。近日罗某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今年春节期间,罗某伙同好友邓某从百色购买了大量毒品K粉,以期在春节卖个好价钱。2月25日清早,当罗某联系上买家蔡某后,双方约定在某KTV门前罗某的车内进行交易。交易过程,警方迅速出击,现场缴获K粉182.6克。
罗某的贩毒之路起始于2014年10月,据其供言:刚开始还有些许忐忑不安,随着“生意”的红火,他的胆子和欲望一同膨胀越发不可收拾。短短几个月时间内,他把分装好的K粉以每克100元的价钱先后数十次进行零售贩卖,交易地点多在KTV、宾馆、网吧甚至医院病房。获利越多罗某的人性越是迷失,其销售对象竟包括谢某等在校初中学生。
所谓害人终害己,罗某为他的贪婪无知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廖敏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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