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凌云讯
凌云县一男子到按摩店闹事并索要保护费,店主得知后纠集众多朋友前去“谈判”,结果因双方发生争执,该男子被殴打致死。近日,店主梁某及其朋友林某、吴某、欧阳某、劳某、刘某、黄某、邓某、蒙某等9人被凌云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批准逮捕。
梁某等9人均系凌云县人。今年7月26日晚上,受害人陈某(男,48岁)到梁某经营的按摩店闹事,要求该店老板请他喝酒并索要“保护费”。当晚22时许,梁某来到店里,当班的服务员告诉他,陈某曾到店里面闹事并要“保护费”。梁某即打电话给自己朋友林某、吴某、劳某、刘某、黄某、邓某、蒙某等人到他的按摩店来商量解决此事,当时刘某建议请陈某喝酒了事。梁某认为自己开门做生意的,没必要把事情闹大,于是他就打电话约陈某到一烧烤摊吃夜宵,以便和陈某谈判,请陈某今后不要再到他的按摩店里闹事和索要“保护费”。陈某来到烧烤摊几分钟后,称有事便离开了。过了不久,梁某接到店里服务员的电话称陈某又来闹事了。梁某等人对陈某的做法很恼火,认为其欺人太甚,便去找陈某“算账”。7月27日凌晨1时许,梁某等9人在凌云县汽车站出站口附近的河堤边见到陈某,便对其进行殴打。陈某当场被殴打致头部流血,梁某、林某和李某见状便送陈某到凌云县人民医院救治,因其伤势严重,后被转至右江民族医学院附属医院进行抢救。7月30日12时许,陈某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尸体解剖鉴定,陈某系头部遭受钝器暴力击打致颅脑损伤死亡。
案发后,林某、吴某、劳某、李某、黄某、梁某、蒙某等7人先后到凌云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韦绍祥
农茜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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