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凌云讯
一起在野外吃烧烤喝酒,趁人不备,将K粉放入啤酒中,并哄骗同桌的少女喝下,致其昏迷后实施奸淫。近日,凌云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对被告人石某和刘某依法提起公诉。
石某和刘某均是“90后”,平时偶尔吸食毒品氯胺酮(俗称K粉)。2014年8月21日傍晚,石某、刘某和吴某相互邀约到凌云县城郊的水源洞吃宵夜。3人商定后,石某又打电话给同乡田某(女)邀请其一同前往。当日19时许,田某带上同事小丽(化名,女,16岁)一起来到水源洞洞口的河堤边,5人饮酒畅谈。酒过三巡后,田某和小丽离席去解手,石某便趁机将随身携带的少量K粉倒入一啤酒瓶中,并把瓶子递给刘某,后者将该啤酒瓶放到小丽座位前的桌上。田某和小丽返回后,石某和刘某等人就劝小丽再次喝酒,并哄骗其喝下放有K粉的啤酒,小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喝下该瓶啤酒。约10分钟后,在酒精及K粉的作用下,小丽出现呕吐,并渐感头晕,意识模糊。随后,石某与刘某将昏沉的小丽抱上吴某的电动三轮车,由石某驾驶搭乘刘某和小丽驶离喝酒地,到水源洞附近桥头的河堤才停下。停车后,石某和刘某对小丽进行猥亵,并轮流对小丽多次实施奸淫。
次日,小丽和男友等人将石某扭送公安机关。同月28日刘某被凌云县公安局抓获归案。石某和刘某分别于2014年8月23日、29日被刑事拘留。□陈云良
韦绍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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