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乐业讯
近日,从乐业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手里领到10000元执行救助金的张某脸上露出了久违的微笑。他激动地表示,这笔执行救助金及时有效缓解了他目前面临的困难,给生活带来极大的帮助。
张某是一起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两年前,张某因交通事故致残,巨额的医疗费不但将家里所有的积蓄花光而且还负债累累,因对方不主动履行法院判决的义务,法院多次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但可供执行的财产寥寥无几。了解张某的困境后,法院根据张某的申请,决定向张某发放10000元救助金。
今年以来,乐业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以人权保障理念为指引,不仅通过对执行案件加大执行力度进行集中清理,穷尽各种执行措施,力争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
通过国家司法救助改革,打开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群众的“求助之门”。今年1~10月,已向22名生活确实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3.1万元,以解困难申请执行人的燃眉之急,最大限度地帮助当事人解决生活困难,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田应泽
黄文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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