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乐业讯
7月14日,因无法购买到飞机票,一名失信被执行人到乐业县人民法院履行了义务,一次性交清40000余元欠款,以请求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屏蔽。
2011年,杜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梁某借款50000元,还款期限到后,杜某以生意不景气为由,一直没有偿还借款。梁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杜某偿还梁某借款50000余元。判决生效后,杜某仅偿还了10000元。无奈,梁某2013年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杜某下落不明,法院执行法官亦查不到杜某有可供执行财产,案件陷入僵局。为了维护法律权威,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院将杜某纳入失信名单,实施信用惩戒措施。
今年7月初,杜某因到外地做生意需乘坐飞机,但因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法购买到机票。为了摆脱这一困境,杜某找到法官,请求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撤销。主办法官告知杜某只有完全履行义务,才可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屏蔽。为此,杜某于7月14日一次性将所欠执行款40000余元全部交至乐业县人民法院。杜某履行义务后,法院对其失信信息进行了撤销屏蔽。
□杨永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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