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乐业讯
2009年4月,乐业县某村村民吴某因与其亲叔叔吴某某争一棵芭蕉树,吴某手执酒瓶将吴某某右眼打坏。2013年,吴某刑满释放后仍然拒绝履行赔偿义务,今年3月6日被乐业县人民法院司法拘留。
吴某某系吴某父亲的同胞兄弟,吴某乃吴某某的亲侄子。2009年4月,吴某与吴某某为双方屋前的一棵芭蕉树发生争执,双方都认为该芭蕉树归己方所有;双方从争执演变到相互推拉,最后吴某手执酒瓶将吴某某右眼眼珠打坏。后经法医鉴定,吴某某的伤属重伤。2009年10月,吴某被乐业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赔偿吴某某3526元。
2013年吴某刑满释放后,一直以服刑回来后未找到工作、需要抚养小孩等为由,拒不履行赔偿义务,并躲避执行,致使该案无法顺利执结。今年3月6日,在得知被执行人吴某已回到家的线索后,乐业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迅速前往执行。然而,执行法官在吴某家却扑了个空。几经周折,执行法官在吴某所在乡镇的街上将其逮了个正着,但无论法官怎么做工作,吴某仍以种种理由拒绝支付执行款,且态度十分恶劣。
为维护法律权威,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乐业县人民法院作出对吴某司法拘留15天的决定。□杨永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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