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乐业讯
近日,乐业县司法局逻沙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村民无理阻止道路施工案,使当事人解开积怨,工程得以顺利推进。
逻沙乡某村某屯人口不多,黄某与同龄的人都称兄道弟,但黄某时时提防着别人,他自家的自来水不通了,就认为是自己的兄弟所为,国家发的种植核桃苗补助费领不到,农村“低保”未得到解决,他也认为是组干与村干搞的鬼,因此和兄弟结下了宿怨。
村里经过多方努力,今年争取得到国家项目支持扩宽3公里的进村公路,公路要经过全屯每户村民的土地,当公路施工扩宽到黄某家的土地路段时,却遭到黄某的阻挠,其要求帮其解决自来水、核桃苗补助费、农村低保等问题,如果得不到合理的解决,就要集体补偿其占地费50000元,否则连原来的公路也不让车辆通过。
村里的群众多次交涉都被黄某拒绝:“你们来说什么都没有用,要我的兄弟帮我解决问题,哪天解决好哪天动工。”村干部多次调解也无效,黄某还说:“村干与组干是一伙的,也不是什么好人,我信不过。”该屯群众无奈之下请求乡司法所派员进行调解。
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实地查看地形,听取了群众的意见,认为黄某以扩宽公路占用他的土地为由,要求解决国家发的种植核桃苗补助费、农村低保等问题,不属于村民小组的工作范围;说邻里兄弟故意破坏其用水,无凭无据;并且公路修好后,还要实施路面硬化,既方便了大家又方便了黄某,要求占地补偿费是既不合情又不合理更不合法的。
司法所的调解人员在调解时从仁义、伦理、道德、事实等方面与当事人交淡,并且与乡领导联系,争取解决黄某要求的种植核桃苗补助费,农村低保等问题。工作人员诚恳的调解态度也让黄某倍受感动,遂决定放弃之前的一切不合理要求,无偿让公路从他家的土地通过。黄某对调解人员说:“我服了,你们的工作做到家了,解开了我内心的疙瘩,让我与兄弟、邻里重新和好,我心里舒坦,扩宽公路占用我的土地,我没话说,让他们施工吧。”
□申栋宇
陆冠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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