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乐业讯
近日,乐业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件,妻子梁某在和丈夫谢某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共同生活了一个星期之后离家出走,丈夫谢某苦苦等待了九年后,无奈诉至法院,要求和妻子梁某离婚,经过开庭调解,双方均同意离婚。
经审理查明,谢某和梁某在2005年5月经人介绍认识,便在当月28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双方仅共同生活了一个星期,梁某便离开了谢某家,两人一直分居生活至今。谢某在苦苦等待了九年后,感觉等待无望,便于4月18日诉至乐业县人民法院,要求和被告梁某离婚。
乐业县人民法院受理之后,通过阅卷,发现原被告双方实际分居已经达到九年,已经符合离婚的要件。在庭审当中,主办法官遂主持双方调解,经过调解,原被告双方均认为夫妻双方缘分已尽,均同意离婚。至此,一件夫妻关系名存实亡了九年的离婚案件得到了妥善解决。
□罗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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