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乐业讯
3月24日,乐业县下起了濛濛细雨,乡间小路上湿漉漉的,雾大路滑。而这样的环境并未能阻止乐业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为民执法的脚步,就在这一天,他们冒雨成功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2011年5月6日,姚某以做生意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覃某借款40000元,限于当年12月30日前还清;还款期限到后,姚某仅偿还8000元便故意拖欠不还,躲避在外。覃某索要欠款无果,于2013年5月3日诉至乐业县人民法院,乐业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判决姚某偿还覃某借款32000元及利息。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姚某未按生效判决的内容履行义务。覃某于2013年9月申请乐业县人民法院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跟执行法官玩“躲猫猫”,执行法官几次到他家都扑了空,致使本案无法顺利执结。今年3月24日,当得知被执行人姚某在家的线索后,执行法官便冒雨赶赴被执行人家,将被执行人逮个正着。执行法官释法明理,耐心地做思想工作,经过近四小时的循循教导,被执行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筹款履行了该案的全部标的。
□杨永瑶
新闻推荐
本报乐业讯
近日,乐业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件,妻子梁某在和丈夫谢某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共同生活了一个星期之后离家出走,丈夫谢某苦苦等待了九年后,无奈诉至法...
乐业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乐业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