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乐业讯
俗话说: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4月6日,正值清明节假期,乐业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抓住机遇、采取行动,对一名与执行干警玩“躲猫猫”的“老赖”进行围堵,顺利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2007年7月5日,韦某以做生意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刘某借款20000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一年。然而,借款期满后,韦某未按时还款,刘某多次催促未果于2008年11月向乐业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后于同年12月作出判决,判决由韦某偿还刘某借款20000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因韦某未按期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刘某于2009年6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韦某离开乐业后“失踪”了,手机停用,亦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4月6日上午,乐业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突然接到申请人刘某的电话,刘某称韦某已回到家,要求法院给予执行。执行法官接到电话后,马上组织人员前往执行。4名执行法官迅速来到韦某住处将韦某围堵在家中。之后,法官耐心从情、理、法几个方面对韦某进行开导,同时指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法院将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经过执行法官4个多小时的思想工作,韦某终于认识到其拖欠借款的错误,当即筹款履行了义务。至此,本案顺利执结。□杨永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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