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乐业讯
4月10日,乐业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假借离婚转移房产规避执行案,为申请执行人挽回经济损失60000元。
朱某与杜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乐业县人民法院作出杜某赔偿朱某欠款60000元的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杜某未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申请人朱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立案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杜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要求限期履行还款义务,同时查询了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但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过程中,申请人朱某向法院提供可靠信息,杜某在乐业县城有一套商品房,执行法官遂前往查实得知,被执行人杜某已于2012年2月以离婚析产为由,将该处房产过户给其妻陈某。
在被执行人杜某转移房产后,执行法官多次与其电话联系,从情、法、理多角度全方位做其思想工作,希望杜某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但杜某以生意忙为由搪塞和推诿,与执行法官玩起“躲猫猫”的游戏;案件的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4月10日上午,执行法官再次前往杜某的住处,在欲将杜某拘留的情况下,杜某认识到了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及规避执行的严重后果,积极筹款并迅速偿还了全部欠款。□杨永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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