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乐业讯
近日,一起因同居不成而引发的索要彩礼纠纷在乐业县司法局、乐业县同乐镇、甘田镇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的联合调解下得以解决。
2011年,乐业县同乐镇的韦某与杨某经媒人介绍相识谈婚论嫁,双方于同年10月2日在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按农村习俗举办了婚礼,期间杨某家给韦某家彩礼等聘礼涉及金额3万余元。两人同居生活不久,因双方认识时间过短,缺乏了解,杨某与韦某就因琐事经常争吵不休,杨某还经常打骂韦某,韦某便不再与杨某共同生活。没过多久,韦某又到乐业县甘田镇与姚某过起了同居生活。杨某得知后,于今年1月带了本村村民约60人到姚某家找韦某索要彩礼,姚某也组织同村村民40人到现场准备“应战”,眼看一起群体事件即将发生。
当地的村干部见事不妙,急忙打电话到甘田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和县司法局,要求及时派人处理。该县司法局会同同乐镇、甘田镇相关部门及时行动,第一时间派人赶到了双方对峙地点。现场,双方村民情绪都很激动,械斗一触即发。调解人员迅速将两拨人分开,分别做双方的思想工作,稳定他们的情绪。双方的情绪得到了缓和,各自陆续散去。调解人员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到甘田司法所调解室进行调解。
经过调解人员耐心细致的思想动员,当事人韦某提出退回彩礼钱1万元,而杨某坚持要求退回3万元,考虑到双方当事人意见相差甚远,调解人员分别对当事人进行了法制宣传教育,让当事人站在彼此的立场上,多为对方考虑,经过几轮调解,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由韦某当场退回杨某各种费用18800元,双方自愿解除了同居关系。
一起因同居不成索要彩礼引起的群体性事件,在多个部门的耐心调解下得以顺利化解。
□杨燕群
申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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