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靖西讯 近日,靖西市人民法院审理了杨某诉许某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一案,判处许某赔偿杨某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6590元。
2016年11月14日,已近80岁高龄的杨某上山寻找草药,路过渠洋镇某村时,被许某饲养的狗咬伤。杨某住院共花去医药费七千余元,出院后其多次找许某协商赔偿事宜,但许某均不同意赔偿。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杨某遂向靖西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经审理查明:杨某不慎被许某的狗咬伤后,被送到靖西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共花去医药费6072元。出院后,杨某先后共6次到靖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种狂犬疫苗,共花费1709元。此后杨某多次找许某协商赔偿事宜,但最终协商未果。
法院经审理遂作出上述判决。□王 财 林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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