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靖西讯
为赚取毒资供自己吸食毒品,“瘾君子”农某在家中向多人售毒,毒窝被端,其再度“进宫”——因犯贩卖毒品罪,被靖西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3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现年43岁的被告人农某系吸毒人员,为筹集毒资,其以零包出售方式在家中贩卖毒品海洛因。2014年3月27日6时许,农某在家门口以450元的价格向一名男子购得3克毒品后,回到家中二楼客厅吸食,并将剩余的毒品按50元、100元不等的价格进行分装售卖。当日10时许,其将分装好的3包毒品分别贩卖给吸毒人员韦某、陆某、黄某。3名吸毒人员购得毒品后被民警当场查获。随后,民警又当场从农某右脚袜子内缴获毒品可疑物1小包,并在其家二楼卧室床头的手提包内缴获毒品可疑物7小包。同时,缴获农某贩卖毒品非法所得4850元、用于联系贩卖毒品的手机3部、贩卖毒品工具剪刀1把、微型电子秤1台。经鉴定,上述毒品可疑物均为毒品海洛因。
另查明,被告人农某曾因犯贩卖毒品罪于2013年2月5日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1500元。
□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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