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靖西讯
10月13日上午,靖西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原告小萍与被告阿楠结束了仅有17天的夫妻生活。
小萍称,她今年6月离家外出打工。期间经人介绍与阿楠认识,
9月20日,小萍把自己的个人财物搬到阿楠家,开始同居。9月26日,两个人到民政局领取了结婚证。但由于缺乏了解,婚后两人无法培养夫妻感情,她现在非常后悔,故请求法院判其与阿楠离婚,并愿意赔偿阿楠损失7000元。
阿楠对小萍的陈述事实没有异议,但他表示,双方在一起完全出于自愿,双方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婚前经过交流相互间也有一定了解,从领取结婚证那时起就是合法夫妻,理应受到法律保护,所以他希望能够跟小萍好好培养感情,一起生活下去。
在审理中,法官耐心地做小萍的思想工作,但小萍坚持要离婚。最终,原告小萍当庭支付被告阿楠7000元整。两人结束了这场只有17天的婚姻。
□农振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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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靖西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