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靖西讯
近日下午,靖西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被告廖某某当庭赔偿原告赵某某医药费4000元,并向原告及其家属赔礼道歉。
赵某某,女,今年60岁。廖某某,女,是一名“90后”。两人是同村屯人,8月13日17时许,廖某某在自家门前与前来找其论理的原告赵某某发生口角,后动手对赵某某进行殴打导致赵某某身体受伤。赵某某的伤势经靖西县人民医院诊断为:胸部闭合性损伤及会阴部软组织挫伤。赵某某于8月13日晚入院治疗,于8月16日出院,共用去医疗费3841.74元。廖某某因此事被靖西县公安局行政拘留三天。原告出院后,将廖某某诉至靖西县人民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7298.85元。
9月5日,靖西县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件后,对此案件的事实进行充分调查和了解。近日,在法庭主持调解下,被告当庭赔偿原告医药费4000元,并向原告及其家属赔礼道歉。最后双方握手言和。
□农振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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