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靖西讯
许某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只是偷一个梨和半瓶饮料,近日却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许某是一名“90后”女子,因家庭经济困难,于是从农村老家到靖西县城务工。今年8月5日凌晨3时许,许某觉得肚子饿,自己的出租房间里又没有东西可以填饱肚子,于是萌生了去邻居家“找”吃的想法。许某找来木梯子,搭在她租房子附近的房屋,顺着梯子爬上了邻居家一楼楼顶,后窜入黄某某房内盗走一个梨子。她还觉得不满意,于是她又窜到隔壁民房黎某某房内,从冰箱内盗走半瓶饮料。初尝甜头后,许某更加肆无忌惮了,她又用木梯子搭在附近另外一家房屋旁,进入黎某某的房内行窃,但这次她没那么幸运,黎某某等人发现有人企图行窃后当场将许某抓获并报警。
法律意识淡薄的许某以为自已只是盗窃几块钱的东西,不会被判处刑罚,但是刑法修正案(八)已明确规定入户盗窃即应追究刑事责任。开庭审理过程中,许某后悔不已,当庭认罪。
□韦连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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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靖西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