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靖西讯
承包崇靖高速公路部分爆破工程的黄某遂,为降低成本,***,近日被靖西县人民法院以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黄某遂承包崇靖高速公路部分项目的爆破工程,工作中需要用到炸药,为了降低成本,他***。2014年年初,黄某遂购买到硝酸铵后,用一定比例的硝酸铵配上柴油混合配制成炸药用于工程的爆破。2014年3月13日16时许,黄某遂被靖西县公安局湖润派出所例行检查时查获。民警当场缴获并扣押尚未使用的***可疑物7公斤、原料硝酸铵230公斤、***12公斤。公安机关将所扣押的黄某遂自制的炸药可疑物进行爆破试验,***可疑物具有爆炸威力,能将石头炸开。
6月26日,黄某遂自动到靖西县公安局湖润派出所投案,如实供述自己非法制造爆炸物的事实。
□韦连任
潘大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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