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靖西讯
到银行领养老保险金,却仅领到100元,其他均被当作借款利息让银行收走,为维护自己的利益,老汉一纸诉状将银行告上法庭。
老汉黄某某现年66岁。2011年12月,黄某某向国家交纳了基本养老保险金,后于2012年7月,到靖西县某银行领取国家发给的养老保险金660.89元,但银行的工作人员却仅支付给现金100元,并告知其曾向该行借款13500元,借款期限从1994年11月28日至1995年12月20日,银行要从其养老保险金660.89元中扣出560元作为归还其借款的利息。黄某某认为银行强行克扣其养老保险金属违法行为,多次索要未果。2013年9月11日老汉将银行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依法判令银行退回560元。
近日,靖西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对双方进行了释法说理,最终在法官的耐心劝说下,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银行自愿返还原告黄某某养老保险金560元,并自愿负担案件受理费50元。□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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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靖西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