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靖西讯
靖西县一位75岁的老人将自家闲置的房间出租想赚点生活费,没想到租客竟是个贼,将黑手伸向了老人家的财物。所幸贼被及时抓获,没有造成更大的损失,近日,黄某某被靖西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
75岁的蒙某在靖西县城城东路有一栋自建房,除了自已家人居住外还有空余房间,于是她决定将闲置的房间出租赚点生活费。今年5月15日,蒙某将二楼的一个单间出租给黄某某。令蒙某万万没有想到的是,黄某某才租下房子一周时间,就将黑手伸向了她家的财物。5月22日8时许,黄某某趁蒙某家中无人之机,从楼顶攀爬到三楼的阳台,再从阳台进入室内,在蒙某儿媳的卧室盗走一台电脑主机、一个键盘、一个无线用户端设备等财物,在蒙某的卧室盗走1470元现金。5月31日,黄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在此前,黄某某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于2013年9月14日刑满释放。他却不知悔改,出狱不到一年时间又触犯法律被关押。□韦连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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