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靖西讯
未取得林业主管部门的采伐许可证,而擅自购买林木进行砍伐,6月25日,一男子被靖西县人民法院以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13年12月16日至24日期间,刘某未到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便擅自以2800元的价格向村民林某项购买其种植于靖西县安德镇某山坡上的马尾松41棵,并进行砍伐。后经鉴定,被砍伐的马尾松立木蓄积为15.97334立方米。
法院审理认为,刘某违反森林管理法规,滥伐林木,属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综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悔罪表现,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罗
将
马如现
新闻推荐
又到三夏农忙,我给母亲打电话说,一定要舍得出钱雇工,别太劳累,要不,最好别再种田了,等到收稻谷的时候,向乡亲们买一些就行,现在饭吃得不多,买米用不了多少钱。我知道母亲脚有风湿病,行...
靖西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靖西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