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靖西讯 一男子喝醉酒后无证驾驶摩托车与一辆重型货车相撞,除了造成自身身体受伤、车辆损坏之外,还要接受法律制裁。6月4日,靖西县人民法院对黄某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黄某悔不当初。
黄某是一名“90后”。今年1月10日凌晨4时许,黄某饮酒后无证且不戴安全头盔驾驶一辆普通两轮摩托车在靖西县城内行驶,行至一岔路口时,因车速过快,醉眼矇眬当中与一辆行驶着的重型仓栅式货车发生碰撞,这一撞造成黄某受伤、摩托车损坏。经检测,黄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94.8 mg /100ml,属于醉酒状态。交警认定黄某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
靖西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黄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其行为己构成危险驾驶罪,实施犯罪行为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周建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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