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
媛
【村民反映】
被打伤后,没有得到任何赔偿
近日,靖西县渠洋镇根帮村的黄先生向本报热线打来电话,称其姨丈农某被打伤了,但却得不到相应的赔偿,为此非常困惑。
黄先生介绍,今年8月,其60多岁的姨丈农某打算在自家的承包地上种小麦。而在这之前,一些村民的马儿经常在他家的耕地上吃草,这其中包括王某家的马儿。因为要耕地,农某劝村民不要再在自家地里放马,大部分村民也听了他的建议。而30岁的王某依旧我行我素,任其马儿在农某的耕地里活动。8月26日下午,农某来到耕地处,见王某的马儿还在地里活动,便准备把拴着马的木桩移到旁边的空地上。正在这时,王某看见自己的马儿要被“挪窝”,心里大为不快,二话不说,上前就把农某打得鼻青脸肿。第二天,农某感觉被打的部位疼痛得厉害,就将此事告诉了村干部。第三天,在亲戚的陪同下,农某到当地医院检查治疗,并到当地派出所报案。可不久之后,王某并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前来解决事情,而是以去外地打工为借口彻底“消失”了。为此,农某在医院治疗所花去的1000多元医药费也没有得到任何赔偿。
【派出所】
建议诉至法院
记者就此事致电靖西县公安局岜蒙派出所询问该案件的有关负责人。一位赵姓负责人告诉记者,首先农某在被侵犯时并没有第三方证人在场,没有足够的证据能证明农某受伤是王某所为;其次,农某应该在事情发生后及时报案,以便得到有效及时的取证;最后,农某报案时脸上的伤已经基本痊愈,被打特征并不明显,这个重要的证据已经消失,给举证带来了困难。但该负责人同时表示,他们已经多次动员王某积极处理此事,但王某依旧避而不见。他建议,农某可以上诉到法院,通过律师的帮助使得事情可以得到有效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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