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靖西讯
酒后与他人吵架,继而又威胁、谩骂、殴打民警。10月18日,黄某真、黄某军、黄某3名酒后滋事人员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9个月。
据了解,黄某真等3人均是靖西县安德镇的农民。今年4月21日晚,3人在一起喝酒后,黄某真、黄某军路过一施工现场时,与施工人员罗某等人发生争执,黄某真、黄某军2人仗着酒兴与对方争论不休,双方越吵越厉害,互不相让,最终发展为肢体冲突。黄某闻讯后,也来到现场助阵,双方闹得不可开交。
为了平息事态,混乱中有人及时报了警。接警后,当地派出所民警蔡某及协警陆某、钟某等人立即赶往现场处置。
蔡某等人到达现场后即表明自己的身份,并着手处置这起事件。但闹事的黄某真等3人对民警执行任务置若罔闻,依然我行我素。民警见状对其进行劝阻,3人认为民警偏向对方,即用言语威胁、谩骂蔡某,而蔡某不理会威胁,继续在现场依法履行职责,黄某真等人见用言语威胁、谩骂无效,便恼羞成怒。于是,黄某真即率先冲过去打蔡某,蔡某避开后将其控制并按倒在地。黄某军、黄某见状也冲过去欲殴打蔡某,被在现场协助工作的陆某、钟某等人拦住,双方为此僵持了两个多小时。随后黄某真等人被赶来增援的民警当场抓获。
法院认为,黄某真等3人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民警依法履行职务,其行为均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遂做出以上判决。
□周建坤
周启强
新闻推荐
图为10月29日,靖西县吞盘乡孟麻至那坡县平孟镇路段雾气较大,车辆不得不慢行通过。
□农海峰
摄连日来的阴雨天气,造成百色市大部分...
靖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靖西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