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靖西讯
近日,靖西县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审结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被告人黄某某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黄某某现年17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今年1月25日5时15分,黄某某驾驶两轮摩托车由靖西县海关方向往化峒镇方向行驶,当车辆行驶至通灵大道一路段时,与李某某驾驶的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了两人不同程度的受伤。事故发生后,黄某某没有停车保护现场及对伤者进行救助,而是驾车逃逸。热心路人将李某某送至靖西县人民医院进行抢救,但因医治无效于2月17日死亡。经道路交通事故认定,黄某某承担本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李某某无责任。
肇事逃逸一段时间后,黄某某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赔偿了受害人的损失费用。
经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农程兰
新闻推荐
本报靖西讯
一位年已七十的老汉,因别人的牛、马等牲口吃了自己种下的桉树苗,恼火万分,为泄愤于是投毒报复,结果受到法律的制裁。近日,靖西县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并当庭...
靖西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靖西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