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赖隽群身为有大学文化的翻译却不务正业,有过两次贩毒前科后,再次跨境走私贩毒,事发后又帮越南毒贩揽罪,之后才坦白。25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源头性毒品案进行一审宣判:公诉机关对这名翻译处以死刑的意见被采纳。
偷渡入境贩毒被抓
何春雷是名越语翻译,常到越南做生意,认识了越南人“黎玉宝”及其朋友阮文进。何春雷还曾因贩毒被关在看守所,结识了狱友黄伟。去年7月初,何春雷不思悔改,与毒贩“黎玉宝”联系,商议由“黎玉宝”在越南组织货源,何春雷在柳州市拓展毒品海洛因市场,并商定由阮文进携带海洛因偷渡进入中国,交由何春雷卖,得款后由阮文进带回越南。
去年7月23日,阮文进携带2块海洛因,从广西靖西县龙邦口岸附近偷渡进中国,交给何春雷。为把毒资带回越南,阮文进跟随何春雷在靖西县住下。
次日中午,黄伟驾驶自家小轿车,将何春雷、阮文进接往南宁。黄伟搭乘何春雷、阮文进到一宾馆,何春雷、阮文进以每克280元的价格,卖给“阿花”20克海洛因。
后黄伟将何春雷带到朋友“阿毅”家,何春雷以每克330元的价格,卖给“阿毅”10克。
第二天上午,黄伟又搭何春雷、阮文进前往柳州。三人会合后, 多次一起吸毒。当他们进入市文笔路柳安大厦大堂时,被抓获。
一审被处死刑
何春雷、阮文进归案最初,对于毒品来源方面的供述,均有揽罪情形。为了帮助越南毒贩,何春雷第一次供述中,编造虚假供述,之后才如实供述犯罪事实。阮文进则辩称,他是为了报恩“黎玉宝”而把毒品带到中国。他没参与贩毒,不构成贩毒罪。而据查明,何春雷、阮文进共同走私、贩卖、运输海洛因350余克,黄伟参与贩卖、运输海洛因350余克。
市中院认为,何春雷、黄伟均曾因贩毒被判刑,现再犯贩卖、运输毒品罪,何春雷还再犯走私毒品罪;二人刑满释放后5年内又累犯,依法均应从重处罚。其走私、贩卖、运输的,属于纯度较高的毒品海洛因,数量大。本案是源头性毒品案件,部分毒品已流入社会,社会危害性极大,公诉机关对何春雷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公诉意见,予以采纳。
于是一审判决:何春雷犯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阮文进犯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驱逐出境。黄伟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4万元。据了解,三人已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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