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德保讯
身为中学艺术教师的苏某珺,业务优秀,获奖颇多,深得学校器重,本应有大好前途,却因大意,帮他人贩售毒品,不仅自己未受益,更因此受到刑事处罚,前程黯淡。近日,德保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以被告人苏某珺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8个月。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苏某珺在自家经营的小超市里,分两次向吸毒人员甘某出售三颗“药丸”,后甘某在与他人交易时被当场抓获,所谓“药丸”就是毒品海洛因。据甘某的指认,民警在苏某珺经营的超市柜台中查获2包海洛因疑似物及一包冰毒。案发后,苏某珺辩称该毒品系其弟弟所有,其只是代为销售,得款也归弟弟所有。苏某珺所在学校也向法庭出具恳请免于刑事处罚的请求。
□林
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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