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德保讯 德保县一男子为筹毒资二次盗窃,在第二次行窃时,因毒瘾发作被民警发现并抓获。近日,德保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这起盗窃案,被告人韦某汉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7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经查明,2013年7月22日20时许,韦某汉窜到德保县城关镇莲城大街一居民楼的一楼内,盗走被害人陈某某的一辆两轮摩托车。经德保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摩托车价值为3260元。
2013年8月20日18时许,韦某汉又窜到德保县城关镇南隆街一居民楼内,盗走被害人黄某某的一辆两轮电动车,韦某汉将车开到隔壁巷子后,将车的警报装置和后备箱拆掉,准备离开时,因毒瘾发作被民警抓获。经德保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摩托车价值为1750元。
法院经审理作出以上判决。
□黄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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