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德保讯
德保一女子因争抢座位与网吧网管发生争执,后该女子打电话叫来两名男子撑腰,两名男子将网管殴打成轻伤。近日,德保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故意伤害案,判处被告人谭某玲、陆某远、陆某宗犯故意伤害罪,均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2013年4月17日22时许,谭某玲到德保县某网吧上网,因争抢座位,谭某玲和该网吧网管黄某某发生争吵,谭某玲便打电话给自己的朋友陆某远,后陆某远带陆某宗赶到网吧,在谭某玲的指认下,陆某远、陆某宗对黄某某实施殴打,致使黄某某双锁骨骨折、左眶骨骨折及左眼部、右耳廊软组织挫裂伤。经法医鉴定,黄某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
在庭审过程中,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告方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15000元。
法院认为,谭某玲、陆某远、陆某宗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遂作出以上判决。
□黄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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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保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德保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