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晓将
方庆
记者
周国庆)日前,岳西县人民法院石关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公章”引发的借贷纠纷案。
2014年10月31日,法庭受理储某诉韩某、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储某、某公司围绕韩某在担任公司法人代表期间刻制公章并持该公章与原告发生32万元借贷,欠条中存在韩某签名及公司公章的事实,原告坚持二被告共同承担偿还责任,该公司则认为不是公司的借款,属韩某私刻公章,应由其个人偿还。
由于韩某一直未出庭应诉,案件前后开庭两次,并多次召集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双方仍存在巨大分歧。经岳西县人民法院审委会讨论决定后,依法作出判决,该公司提出上诉;此时韩某表达出和解意向,承办法官当即通知相关各方并做和解工作。经过向三方释明说理,最终达成和解方案。
2015年6月26日,储某确认收到269000元,当场打下收条。至此,该起因“公章”引起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和解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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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 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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