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汪红菇
记者
周国庆)随身携带大量现金,出手大方,经常请人喝酒唱歌,可谁也没有想到大家眼中这位90后“小土豪”竟然是个盗窃惯犯。近日,经岳西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17日,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王军琳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
王军琳出生于岳西县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母亲去世早,父亲常年在外务工对其疏于管教,2013年王军琳曾因盗窃被判刑。刑满释放后不到半年又重操旧业。2015年1月23日至3月3日,短短40天的时间内,王军琳翻窗或撬门入户盗窃15起,盗窃现金、香烟、笔记本电脑、手机等财物共计25856元。
公安机关接到群众报案后,最终确定“白日闯”入室盗窃前科人员王军琳有重大作案嫌疑,于2015年3月10日将其抓获归案,此时王军琳已将盗窃的钱财挥霍一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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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雨
岳西新闻,有家乡事,有故乡情!连家乡都没有了,我们跟野人也没什么区别。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岳西县一直在这里为你守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