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王球
记者
周国庆)一个青年人无所事事,为了发点小财,他想起了一个“快速”积财的招数,结果实施几次就被抓获。11月3日,岳西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7000元。
王某系岳西县温泉镇人,今年27岁,初中毕业后就外出务工,因为学历低,一直未找到合适的工作,也未交到女朋友。今年春节过后,王某索性窝在家里,整日无所事事,生活过得很拮据。为了摆脱窘境,王某想到了一个快速挣钱的“方法”。通过观察,他将目标对准了一些小卖部。
2014年2月的一天,王某来到温泉镇刘某经营的小卖部,一进门便向刘某询问店内有哪些烟酒,并提到住在刘某隔壁的某某是自己的同学,自己正是该同学介绍来的。通过简单的交谈,王某渐渐和刘某熟络起来,在随后的交谈中,王某提到自己交了一个女朋友,要去丈母娘家送礼,并仔细询问了烟酒的价格,临走前,要了刘某的手机号码,称自己如果需要会再联系。随后王某离开小卖部来到城关,电话联系刘某,称自己需要古井原浆酒两箱、五星皖香烟两条,让其送至指定地点。半个小时后,王某乘坐出租车来到指定的地点,从刘某手上接过烟酒放至出租车后备厢,并对刘某谎称自己要到前方拿钱,让其等候。后王某乘车至县城,将烟酒低价处理,随后将手机关机。
经查,王某从2014年2月至6月,采取同样的方法共作案4起,涉案价值7000元,违法所得6200元。法院鉴于王某自愿认罪,且已赔偿被害人损失,对其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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