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安徽省岳西县一位民间收藏者家中,我们发现一枚民国时期国民革命军的士兵饷单。这份饷单的主人宋传星,是国民革命军第三十二师九十五旅190团3营8连的一名下士班长,领饷的时间为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二月,当月的军饷为大洋柒元,但扣除伙食、毛巾等费用和预支款项以后,实际领取的仅为贰元贰角贰分捌厘。从这枚小小的饷单,让我们了解到民国时期的军队里,一名下层士兵的饷银是多么的微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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