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岳西交警大队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给予驾驶人罚款1000元,扣证6个月的处罚,并记12分。
当晚8时10分,该大队民警在辖区天仙路执勤时,发现一辆白色桑塔纳轿车由岳西县城往温泉方向驶来。见前方有警车,轿车立即调头。见此情景,交警迅速上前拦停查看,轿车驾驶人却锁上了门窗,对交警置之不理。为防止驾驶人逃跑,民警将两辆警车停放在轿车前后。晚9时20分,民警请来开锁工,由于驾驶人将车门反锁,无法打开,持续近2小时,驾驶人被迫自行打开车门下车。交警闻到酒味,于是对其进行酒精测试。经检测,驾驶人血液里的酒精含量为32毫克/100毫升,属于饮酒后驾车。
经查,该车驾驶人范某,合肥人,当晚陪朋友在岳西喝酒,虽知喝多了,还心存侥幸地开车上路。被交警拦停后害怕受到处罚,便耍赖不下车。
王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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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岳西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