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为进一步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增强执行人员廉洁自律意识,近日,望江县法院颁布了廉洁执行“十项禁令”。
“十项禁令”分别为:)严禁违反规定与当事人“同吃、同住、同行”外出办案以及由当事人承担本不应该承担的费用。2)严禁为案件当事人推荐、介绍律师或代理人以及违反规定与律师及相关人员交往。3)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以及违反规定会见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4)严禁违规纳入、屏蔽、撤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6)严禁为案件当事人通风报信、说情打招呼、泄露执行工作秘密。7)严禁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挪用执行费、执行款物等。8)严禁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经商招揽业务,变相收取好处。9)严禁向当事人及相关人员借用财物及接受当事人及相关人员提供的其他便利。10)严禁借办理婚丧嫁娶等事宜接受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礼品、礼金。
据了解,该院自组建执行新团队以来,先后研究部署强化执行资源配置、重构执行组织结构、建立执行内控机制、执行监督机制、审执内联机制、加强执行规范、狠抓执行队伍、突出执行重点等举措,全力推进执行专项整治。截至8月已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485件,执行到位标的额9848.89万元,新收案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90人次,发布限制高消费令335人次。望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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