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套含有太平天国纪年的归户田契在安庆被发现。这是自上世纪80年代首次发现、被定为国家一级文物的两件太平天国时期望江县卖地红契后,再次发现的重要历史文献。
据史料记载,太平天国建都天京后,1853年9月下旬,翼王石达开率大批文武官员、军队五六千人及战船六百余艘抵达安徽省会安庆。“安庆易制”从此开始。石达开在安庆推行新的制度,使用太平天国纪年,人民“照旧交粮纳税”。太平军在安庆的统治直到1861年才告结束。
这套田契出自今安庆市经开区老峰镇鲁氏,其中有太平天国纪年的田契高42厘米、宽36厘米,是用毛笔墨书、行楷字体写在皮纸上。
该组归户田契中与太平天国纪年田契直接相关的有三件,第一件是道光十四年(1834年)严玉成、严道曾兄弟将原租种三善圩的水田及附属物(房屋、稻场等)作价转让与潮步堦耕种居住。第二件是咸丰三年(1853年)潮步堦将其转让给了汪义成。第三件即是有“太平天国”纪年的这件,为汪义成将其作价转让与戴必美,中见人为当地鲁氏、汪氏、潮氏、戴氏、杨氏、陈氏、陆氏、程氏、魏氏、张氏、江氏等,落款日期为“太平天国己未九年十二月初六日”。目前没有发现鲁氏从戴氏手中受让的田契,否则就能形成完美的流转链,不过这套归户文契中还有更多与之有关的契约。
安庆市根亲文化研究会执行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档案学通讯》杂志社编辑部主任、副编审张全海博士告诉记者:这是目前所见第一件明确有“太平天国”纪年字样的田契;该田契为顶契,与望江县发现的卖地契不同,所谓“顶契”就是只让渡转移租赁权,不改变土地所有权。
更为可贵的是,这件太平天国纪年田契是一式二份,另一份田契年款只写“己未九年十二月初六日”,没有“太平天国”字样。对此,张全海认为,就目前所见,可归为太平天国时田地契约的,多没有“太平天国”字样,如只写“甲寅四年”(1854年)、“丁巳七年”(1857年)、“壬戌十二年”(1862年)等等,反应出当时民间采取的是一种折中做法:既不写清朝年号,也不写太平天国年号,而用干支纪年。
“太平天国覆亡以来,年款写有‘太平天国’字样的田地契约经历多次人为销毁,存世稀见。因此,太平天国纪年田契的发现,有着极为重要的研究价值。”张全海说。
胡玉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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