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值年关,农民工工资问题成为热词。确保农民工能够足额拿到辛苦钱回家过年是眼下望江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重点。目前,该县已制定了分类处置办法、出台了应对农民工工资拖欠而可能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各项应急预案,采取一系列措施,继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不出现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集访事件,保障社会稳定。
健全机构、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用人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召开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出台相关配套文件、成立清欠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有计划,有步骤的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确保春节期间广大农民工拿到工资,顺利返乡过年。为防止专项检查工作出偏差,出漏洞,实行投诉、举报制度,县清欠领导小组设立并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
加大维权信息公开力度。要求所有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实现所有施工场地全覆盖,具体告示信息内容包括:基本信息(业主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及所在项目部、分包企业、行业监管部门、本工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数量等基本信息);维权信息(施工企业及农民工出现被拖欠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情况,施工企业及农民工有拒绝施工和投诉、举报权力的维权信息);监管信息(属地行业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其他相关规定(劳动用工相关法律法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日期等信息)。
落实工资保障金,订立合同,加强源头管理。该县早在2008年就开始在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在发放项目工程施工许可证之前,要求施工总承包企业向县人社局监察大队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并实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要求建设单位在用工过程中,必须依照合同法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实名制管理,建立职工名册、考情记录、工资支付等管理台账,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发放工资。2017年,该县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7.3%、小企业及其他用工单位签订率为85.9%。
加大劳动执法检查力度,维护市场秩序。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大队深入企业和施工单位,对各用工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工资的发放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用工单位限期整改,维护正常的劳动市场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及时准确了解各用工单位情况,按要求组建了望江县劳动保障协理员队伍,同时,结合执法检查,在用工企业、单位管理人员和劳动者当中深入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劳动维权知识,做到检查、整改、教育相结合,使企业和劳动者依法履行职责、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不断增强。县住建局与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大队加大对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分包、转包企业给予终止合同履行、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等行政处罚处理,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限制其参加建设工程的投标和承揽资格,并予以通报。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清欠一起,做到了“零容忍”。
联合惩戒拖欠工资失信行为,妥善处置欠薪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落实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发布了《望江县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联合惩戒办法(试行)》的通知。将企业拖欠工资等违法信息纳入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工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住房城乡建设等行业主管部门诚信信息平台和政府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布,在政府资金支持、招投标、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形成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惩戒格局,提高企业失信违法成本。印发了《望江县预防和处置拖欠劳动者工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明确权限、任务和分工,规范分级响应和处置流程,强化部门联动处置,确保不发生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金国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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