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方敏 卢向波)近日,一名桐城籍男子因未带驾驶证驾驶小型轿车依法被查获,所驾车辆也存在一连串问题,18条违法未处理、车辆未检验、注销状态。经过安庆高速交警三大队民警调查发现,该车辆2016年由二手车经纪人宋某某向南京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提交申请注销,而注销后的车辆为什么出现在安庆高速上,驾驶员汪某某面对民警的询问也未能给出一个说法。
6月20日上午,安庆高速交警三大队民警在沪渝高速安庆北收费站开展“交警系统网上大练兵”活动中,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1时15分许,一辆车牌号为苏AQ71M7帕萨特小型轿车由北向南行驶至收费站旁,例行检查要求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驾驶员一口回答证未带,只交给民警一张身份证,民警旋即连人带车带至大队做进一步调查。
在大队,民警通过公安网查询得知该驾驶员姓汪,桐城市孔城镇人,持有一本准驾车型为C1的驾驶证,紧接着查询苏AQ71M7帕萨特小型轿车信息时发现该车存在一连串问题:2017年1月份至2018年6月份,在桐城、安庆两地共有18条电子监控违法记录未处理;该车初次登记日期为2002年8月27日,检验有效期止2016年8月31日,达到了小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超过15年的,应当每6个月检验1次,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检验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应当强制报废标准;注销状态,牌照被注销,车辆仍在道路上行驶,涉嫌驾驶报废车辆。
通过询问民警从驾驶员汪某某处了解到,车辆是由汪某某在网上平台查询,以1万7千元价格在北京一家二手市场上购买所得,自称与车主宋某某是朋友关系,问其具体的购买地点及二手车购买的名称及联系电话和车辆相关证件均不能提供,又转变话题称该车是由其公司员工栾某某协调他出资购买,具体情况不详。
民警怀疑驾驶员车辆的合法来源,遂立即与苏AQ71M7车主宋某某取得联系,据宋某某讲述,车辆本来不是其名下,其是从事二手车经纪人工作,2016年其认识的一个朋友说卖了该车辆,能得到一些补贴,但车辆必须过户其名下,没多想就同意了。
然而该违法车辆一直存在未检验违法行为,也未处理,影响到其二手车相关业务,一直寻找之前的朋友却联系不上,嫌疑车辆也找不到,便找到南京市车管所,在相关人员的建议下,以车辆灭失为由申领将车辆信息注销,以此办法让对方主动来找她,直至2018年6月20日,安庆高速三大队民警的一通电话让其兴奋不已,并表示根本不认识当事驾驶人汪某某,愿意配合民警的执勤执法,将其手上的相关证件和相关线索告知民警。
既然车主宋某某已申领注销车辆信息,车辆应提交报废公司报废,不能继续上道路行驶,而驾驶员汪某某也不能提供车辆的相关证件未能给出一个说法,在调查过程中,故意撒谎、拖延办案,民警依法扣留车辆移动至规定停车场,相关证据仍在进一步搜查之中。
6月30日,记者从安庆高速交警三大队了解到,驾驶员汪某某涉嫌驾驶车辆未携带驾驶证、行驶证、未按国家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车辆逾期未检验、驾驶报废车辆上道路行驶等多项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和吊销驾驶证的行政处罚。目前,而注销后的车辆为什么出现在安庆高速上,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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