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许菊红 卢向波)男子蒋某并未取得驾驶资格,竟一而再次驾驶汽车上路行驶,2018年5月11日被桐城交警查获,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1000元罚款的处罚。
同日上午,桐城市公安交警六中队在辖区228省道开展重点违法行为查处行动。9时30分许,一辆号牌为皖A的小型轿车驶入查缉路段,看到交警后欲掉头驶离,执勤民警见状迅速拦停该车,蒋某主动承认自己驾驶证还在办理当中,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民警当即开具强制措施凭证扣留车辆,传唤蒋某来队接受调查处理,在对蒋某身份信息进行进一步的核查时,民警发现蒋某曾在2018年3月23号也因无证驾驶被桐城市交警大队处罚过,然而蒋某并没有吸取教训,竟然再次铤而走险驾车上路,最终难逃法律制裁。
当日,针对蒋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小型轿车的行为,民警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0日并处1000元罚款的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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