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农民的孩子,本应为安徽的教育事业做出贡献……”近日,原安徽省教育厅计财处调研员喻远宝受贿案二审判决公布。据查,喻远宝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价值128410元,在经办院校设置、升格、更名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一万元。在二审庭审中,喻远宝还宣读了一份忏悔书,表示“认罪伏法”。
记者注意到,在法院认定的20起喻远宝受贿事实中,大多与为院校“升格”提供帮助有关。法院查明,2004年至2005年初,喻远宝利用担任安徽省教育厅计财处调研员的职务便利,接受安徽新华集团吴某、王某的请托,为原安徽新华职业学院升格为本科院校提供帮助,收受吴某给予的面值5000元购物卡一张、王某给予的现金4000元。
两年后,喻远宝接受原安徽三联职业技术学院余某某的请托,为该学院升格为本科院校提供帮助,收受余某某给予的面值3000元购物卡一张。2007年至2010年间,喻远宝又两次受原凤阳师范学院黄某某所托,在该学院升格为专科院校时提供帮助,先后收受黄某某给予的现金合计4000元,并在陪同安徽省教育厅组织的专家组到该校进行考察时,收受该校以考察费名义给予的现金2000元。
2009年10月,喻远宝从做了8年的安徽省教育厅计财处调研员一职转任该厅发展规划处调研员,至次年7月。而就在2009年6月至12月间职位调整之际,喻远宝为原桐城师范学校升格为专科院校提供帮助,先后两次收受占某给予的现金合计4000元。且在两次陪同升格考察专家组对该校进行考察时,收受该校“考察费”,包括现金9000元及一块重20克、价值4908元的金条。但这并未结束——2012年,喻远宝儿子结婚,他再次收下占某4000元现金。
喻远宝2010年7月退休,但之后继续被返聘至发展规划处任职,其间均从事高校设置和高校后勤社会化管理工作,直至2011年8月。在此期间,喻远宝为原安徽文达职业技术学院升格为本科院校提供帮助,在当年中秋节期间收受该校袁某某给予的面值2000元购物卡一张。2011年9月至2015年11月,喻远宝任省高校后勤协会副秘书长,其间除从事后勤协会秘书处相关工作外,仍从事省教育厅的高校设置工作。这为他继续以公谋私提供了便利。其间喻远宝先后收受2000元至4000元不等的贿赂,共为5所学校升格提供便利。
喻远宝还多次为院校申请更名、设置提供便利。2009年下半年至2011年4月,喻远宝接受黄山外航教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的请托,为张某投资设立黄山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提供帮助,先后多次收受张某给予的现金合计27000元,并在陪同专家组对该校举办论证会、进行设置考察时,收受张某14502元“论证费”“考察费”。
记者了解到,该案一审判决后,喻远宝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决定,维持原判。
合肥晚报 ZAKER合肥记者 李后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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