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收藏的这张门牌为竹纸质地,高约20厘米、宽约15厘米,采用木刻版印刷,毛笔填写,在门牌右上方还盖有地方政府骑缝官印。且看文件抬头:“安徽省桐城县为发给门牌事,案奉(某某)令饬,办理清查户口,亟应切实调查,以为正本清源之计。现在,该户业已调查完竣,除另查户口分别造册存查外,合行发给门牌,以资证明。”
往后是正文内容格式:安徽省桐城县第六区第九十一保第四甲第七户。户长江某某,年龄36岁,世居农户。亲属6口(男4口女2口)。附住户为户长弟弟32岁,共5口(男3口女2口)。佣工男女无。全户合计总人数11口(男7口女4口)。附说明:1.本门牌除户长应照事项分别清填外其余只分类填写男女人口数。2.本门牌应悬于门首以便随时清查。3.经此次清查后,各户长亲属附住佣工有迁徙增减时报明甲长转报登记并在门牌上注明增减。(笔者备要:依照《清代文书》所罗列的门牌档案,应当还有第四条,即4.此门牌不收取分文由县发给——但是,第四条“不收费”的说明文字被人为裁剪,其中必有疑点。笔者依此推测:经办人有讹诈收费的嫌疑)。因此,落款时间也被一并裁剪而无法显示。没有时间,后面的研究就无法深入下去。
那么,如何破解并确定该门牌推行发放的时间?
好在笔者收藏了桐城江家的一整套户籍档案(从清末到新中国初期),在一张民国六年的户口调查表中找到了突破口:户长江某某年龄四十二岁。再回过头去看那张门牌上填写的户长江某某,年龄三十六岁——把户长的年龄往前推6年,就是门牌发放的日期。即民国六年(1917)减去六年,应当就是宣统三年。换句话说,这张门牌发放的时间约当在1911年。
辛亥革命发生时间是1911年10月10日,结束时间是1912年2月12日,就全国大范围来讲,正是清朝末代皇帝退位(1912年2月12日)与中华民国建立(1912年1月1日)的新老政权交替时期——这就是笔者收藏的这张门牌发放与推行的交错时期。由于门牌发放的1911年,是个非常特殊的年份,这就引发了它的日期和官印被裁剪的第二种可能:前清的官印和纪元已不适合民国新政权应用,但门牌的格式和制度依然可取,于是就出现了这张被裁剪了后部无落款的文书,它没有日期官印(仅有一角骑缝印)——是因为新老政权的交替,它才落得如许模样!
据史料记载,清代的保甲制度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民国时期,国民政府为强化对人们的管理,仍然沿袭清代旧制。门牌是我国古代国家管理户口,由地方政府发给居民的一种户籍凭证,它类似于今天的户口本。那时,官府为了稽查人口及赋税上缴等方面情况,纸门牌往往被要求粘贴在木板上,悬挂于家家户户的门口,因而纸门牌容易损毁,遗留保存至今寥寥无几,随着岁月的流逝,遗存至今的纸质门牌可谓凤毛麟角。
据《桐城县志》记载:清末民初,全县设4乡13镇147保。宣统三年门牌载明江家为第六区,查该区对应为大宥乡;民国六年户口调查表显示江家为第四区大王庙保,查该区仍为大宥乡,自治区驻地枞阳镇。直到1932年,桐城县各自治区改为自卫区,推行保甲制,逐步实行联保制,全县9区236联保1579保15789甲;不久以后,全县压缩行政编制,由9区改为5区,江家所在的第4区(区治所枞阳镇)合为38联保218保2134甲。
民国的保甲制度,就是延续了清朝廷的保甲管理。地方政府为了消灭盗贼,缉拿逃犯,实行保甲门牌管理制度——门牌由该管地方官据实填写清楚,发给每户。十户为牌,立牌头;十牌为甲,立甲长;十甲为保,立保正。意在推行保甲制度:保正、甲长、牌头、家庭连锁群防群治,让那些盗贼无处藏身,以达到维护社会稳定与平安的“治安”目的。当然,门牌还有另外的几种多功能,如田赋纳税、户捐劳役、兵丁服役、不动产田地、房屋、人口迁徙和户籍变化的管理等等。
走过百年沧桑的宣统纸门牌,看上去是一张再简单不过的薄薄纸片儿,其承载的人口户籍内涵不可小觑!一方门牌,成就了近代地方户籍文献和民间档案收藏,小小实物,反映了封建社会的人口、户籍管理制度,为人们研究清末民初的社会、历史、法制等提供了可供触摸的实物参照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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