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规范教练车道路行驶教学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自5月8日起,桐城交警大队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教练车教学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整治行动要求在道路上从事教学活动的教练车必须喷涂统一的外观标识,车辆年检合格,保险有效,车况良好,并在统一办理《教练路线通行证》后,方可在道路上进行训练。教练车必须在交警部门在城区和镇区有条件路段划定的5条道路上,于每天早上6时至晚上9时从事教学活动。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教练员和学员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相关培训操作规范,安全文明行车。教练车承载教练员、学员不得超过车辆核载人数,不得搭载与教学活动无关的人员。
对违反规定的,桐城交警将依法予以处罚,并将抄告驾校的主管部门。 袁丙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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