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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岱宗
彭家吉
周国庆
日前,桐城市人民法院远赴深圳,帮助桐城市一企业追回被骗的43.7万元被骗款,切实保护了企业合法权益,把暖企助企落实在了行动中。
QQ里“总经理杨某”要求转账
“我是总经理杨某”,添加好友申请里是这样写的。2015年6月18日,安徽美翔塑业有限公司财务助理程某的QQ上收到了这样一个好友申请。由于对象是该公司总经理“杨某”,程某没有过多的怀疑,便将他加为好友。当日,总经理“杨某”从QQ发出指令,要程某将公司账户资金43.7万元转至名为黄某的银行账户,程某遂遵照执行。转账成功后不久,程某便接到了总经理杨某的电话,询问其为何转账。原来,公司的账户绑定了杨某的手机,他在接到短信通知后深感疑惑,经过与程某交谈,才知道程某被QQ上假冒的杨总经理骗了。
持卡人不是犯罪嫌疑人,公安解除侦查
总经理杨某急匆匆地赶到市公安局报案,警方随即对收款方黄某的账户予以冻结,但在随后的调查中却发现,持卡人黄某并非该起诈骗案的参与人,犯罪嫌疑人只是利用买来的黄某的银行卡来转移诈骗资金。鉴此,市公安局解除了对黄某的刑事侦查,但由于资金冻结在银行,无法通过合法手续将资金转回。这对于继续资金周转的企业而言,影响非常大。无奈之下,安徽美翔塑业有限公司找到法院,欲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追回被骗款。
法院迅速立案审理,远赴深圳追回钱款
桐城市法院接到美翔公司的起诉材料后,以不当得利纠纷迅速立案受理。
由于该款所在银行远在深圳,为了减轻原告负担,争取一次将审判、解冻、扣划工作完成,在赶赴深圳前,承办此案的双港法庭做了大量的工作。多次联系被告黄某,告知该案系民事案件,让他稳定情绪,配合法院完成相关工作。从交谈中,承办法官得知黄某经济条件不好,无力承担诉讼费,遂与原告协商。原告也同意自己承担诉讼费,并放弃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同时,承办法庭积极与公安部门协调,请求派员一起前往深圳解除对资金的查封,便于法院办理扣划手续。
做好相关事宜的协调工作后,办案法官与两名公安干警带着原告代理人一起赶到深圳。在那里,他们花了四个多小时才辗转找到被告黄某,主持了对双方的调解,并从银行成功将冻结的43.7万元扣划至法院账户。
9月5日,美翔公司来到法院领取了返还款,并为法院送来了一面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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