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21日,省检察院就一起合同纠纷案的申请监督举行听证会,公开听取案件各方当事人的意见。省检察院专门邀请了部分省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等参加听证与评议。
2010年7月,唐启德与桐城市金牛耐磨材料有限公司(下称金牛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约定金牛公司以出卖形式向唐启德提供工业产品耐磨钢球,并提供企业资料及合同文本,由唐启德以金牛公司之名销售并回笼货款,但货款必须转账到金牛公司账户。后来,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唐启德起诉金牛公司,要求给付货款25万元。此后,案件历经一审、二审和再审,唐启德仍不服,向安庆市检察院申请监督,安庆市检察院提请省检察院抗诉。
听证会上,省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展开评议,并提出了具体意见。省检察院将在此基础上作出最终处理决定。
这次听证活动给与会的省人大代表和人民监督员留下了深刻印象。省人大代表屈凤丽说:“近年来检察改革的步子很大,程序公开是实现司法公正的第一步。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参加听证与评议的形式很好,可以让老百姓知法懂法、相信法律、敬畏法律。”人民监督员曾广华认为,此次听证活动体现了司法的规范、公正和透明,有利于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同时,他还建议检察机关要总结人民监督员制度实施过程中取得的经验和成效,以利于人民监督员更好地开展工作。
最后,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卫东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以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为出发点,进一步推进检察改革,逐步将案件公开审查制度化、常态化,破除检察机关办案的神秘感,深入推进检务公开,不断提高办案质量,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任小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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